便民公告
出入境申请加急办证5个工作日便可完成
发布:右玉县公安局    时间:2013/6/5 15:27:36
      为满足紧急出国(境)人员的办证需求,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出台《关于加急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签发证件。根据规定,申请人因紧急商务活动、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务,可凭邀请信函、入学通知书或其他与紧急事务相应的证明材料,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加急办理因私出国出境证件。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受理、审批,不得拒绝。受理申请后,应当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或申请材料档案袋左上方作出标记或加盖“加急”字样章。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申请,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数据传输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申请加急办证的,只需按规定交纳正常的证件费用,相关部门严禁另外收取或变相收取加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