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安全使用信用卡常识
发布:山阴县公安局    时间:2013/6/21 8:33:38

一、新卡一到手,马上签上名字。在确认新卡生效后,立即毁掉旧卡。

二、不要写下您的密码,永远不要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人。

三、用完信用卡后,保留好存根,以便与银行按固定时间进行核对。

四、不要将支票簿同您的信用卡放在一起。

五、信用卡丢失后,马上向发卡银行挂失。

六、在公共场合不要将装有信用卡的包或外套随便放。

七、外出旅游度假时,不要将私人财物落在宾馆房间里、沙滩上或游泳池边。

八、使用自动提款机提款时要先查看四周有无摄像头,避免输入密码时被周围的人窥视,提款机不吐卡时要及时联络银行或立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