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分局下团堡派出所按照分局党委民生警务建设要求,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不断改变工作作风,积极为辖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化解小矛盾、调解小纠纷,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不断提升分局民生警务品牌形象。
2013年7月4日下午15时左右,下团堡派出所教导员接到辖区刘家口集运站保安来电,称集运站大巴车司机与邻村村民在办公楼内发生纠纷,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请求派出所上站协助处理。由于其他民警正在出警,接到电话后教导员独自驾车赶赴集运站。
经了解,梁某于当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在朔城区集运站家属楼前欲乘坐集运站专车,因车辆只搭载本单位员工,与司机攀某发生纠纷,后被攀推下车摔倒。梁自称有头晕胸闷现象,要求攀陪其到医院做检查,当时梁丈夫和两个亲戚已赶到集运站。而攀某拒不承认把梁某推下车一事,并拒绝陪梁到医院检查。
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教导员数次尝试调解未果,为维护集运站正常工作秩序,主动提出陪梁某到医院检查。梁开始存在抵触情绪,在教导员多次劝说下同意检查。下午17时许,教导员驾车与梁某前往朔城区人民医院。
到达医院门诊大厅时已接近下班时间,教导员从门诊到急诊,又从急诊到住院部五楼最终找到一名值班大夫。大夫在询问完情况给梁开具心电图和CT检查单。梁自称携带现金太少,教导员毫不犹豫为其支付300元检查费,并陪她逐项进行检查。由于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教导员又开始耐心的做梁某的思想工作,并驱车将梁送回其打工的马邑浴园。
一场纠纷就此化解,教导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分局亲民公安“五小举措”,他的行为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广泛称赞,进一步拉进了朔城公安和人民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