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警惕骗术中的慢性“吞食”
发布:山阴县公安局    时间:2013/8/7 16:25:13
 

   公安机关在侦破一些诈骗案件时,不得不为犯罪分子的一些“耐力”所“折服”:骗子作案时也不再是一蹴而就的,反而用较长的时间去备战。当前,对可能发生在农村的“持久战”骗术,属于慢性“吞食”。对于这些骗术,隐蔽性十分强,甚至会出现以合法外衣掩护违法犯罪勾当,居民更应防范。

  一、博取好感后的骗术

  常见的有以谈恋爱为名的,时间长后,在遇到实际困难或合伙做生意赚取差额利润缺乏资金时,向对方伸手,得手后逃之夭夭。如有的骗子用假身份在婚姻介绍所登记征婚。与对方接触、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后,故意带上几位朋友回家,以合伙做生意有利润可赚且自己缺乏资金,向对方伸手,得手后去向不明(注:征婚时骗子在接触对方前,就会先了解到对方的经济状况,骗子既有男性,也有女性)。也有的骗子在与对方生活一段时间后,以自己家中有突发事件而向对方伸手,得手后去向不明。还有的骗子通过多种渠道博得对方的好感后开始诈骗。某地曾发生这样一宗诈骗案件:一名老年人掉到河中“呼救”,一名青年人奋不顾身将老年人从河中救起。为此,青年人自己“受伤”(骗子常用的骗术是在解痛膏里层绑一根细铁丝,在医院检查时可能被认为是“骨裂”)。此时,青年人会主动租住一名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人家养伤。在此期间,青年人会主动掏伙食费、医药费、护理费等,而且出手也比较大方。青年人通过见义勇为、“出手大方”赢得主家及左邻右舍的好感,使大家对青年人的身份深信不疑。半个月后,出现了两名中年人来看望青年人的情景。两、三天后,中年人又来看望青年人,并谈起做生意的事情。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青年人以给予高额利息或利润等“回报”实施诈骗,得手后逃之夭夭(事实上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全是一伙的)。这里需要提醒的:骗子在作案之前,自己会先出示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资金的。  

  二、择取阵地后的骗术

  骗子作案时先选择办公地点。这个办公地点可能是私人住房,也可能是单位用房。一般情况下,骗子正常持着假介绍信、假身份证、假工作证等,然后用这些假证件去“租”房(甚至不惜花少量资金“买”房)。“租”房时先付上短期房租(一般是一个月左右)。紧接着,骗子就以“租”(或“买”)来的房屋作掩护,可能再“租”来(或“借”、或“买”)来一些办公设备。这样,一家公司、一家个体经营户就应允而生了。起初,骗子交易时会有一些生意做成。如自称收购蛇皮、蛇毒、黄鼠狼皮、名贵中药,就会当着家主的面大量收购。其中,家主出来帮忙时,骗子也会适当支付工资,出手很大方。有时,骗子不在时,小额交易时还会让家主代收,待骗子回到租住地时再将家主垫支的钱归还。时间长了,突然某天“收购者”不在家,“货主”送来大批量的货,“收购者”还会“请”家主垫支、高价回收“货主”送来的货。当生意做成后,“收购者”和“货主”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又如,骗子发现某地有工程项目时,便“租”(或“借”、“买”)来房屋、办公设备等,持假介绍信,自称来招标或承包工程的,在当地“鱼目混珠”。一段时间后,骗子便会在附近商店、饭店赊着吃喝。最后,还以“工程项目”缺乏部分资金为由,在当地群众中开展“借”资(或称“融资”),承诺工程结束时一次性支付本金和高额利息。“借”到部分钱财后,骗子便会避而不见了。还有的骗子以租(买)的房子以“招工”等名义实施诈骗,钱款多时逃之夭夭。  

  三、确立诚信后的骗术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的“功夫”也的确到家了。“不入虎穴,焉得虎仔”,一些犯罪分子起初做生意或借钱时,总是小额交易,而且都是现金直接交易,不让受害方吃亏。频频交易后,便与受害方确认了诚信。在受害人防不胜防的情况下,突然做起大额交易,此时便以资金紧张、短缺等为理由请求欠款或先支付少量资金,得手后逃之夭夭。有些犯罪嫌疑人利用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思面见识少等情况,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进驻,在当地花小钱搞起仙人掌种植、狐狸等特种养植、开发高科技产品等活动(一般情况下,这些单位是合法成立的,并拥有投入不算大的经营场地),以“合法”身份掩盖自己诈骗的犯罪行为,声称“只要入股”或参加集资,便会得到数倍的高额利息或“股红”的回报,以此诱骗农村老百姓“入股”、参与集资。起初,犯罪嫌疑人还能够支付一定额的利息或“股红”,但这种做法是为了能够确立诚信,确保能够吸引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入股”、集资活动。时间长了,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后开溜。笔者还碰到过这样一起诈骗案件。一名犯罪嫌疑人用假身份证件在集镇区域购买了一套住房(犯罪嫌疑人也只是以按揭形式付款)。此房到手后,隔了一段时间后,犯罪嫌疑人频繁发布卖房的信息。受害人即使看到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购房合同或到售房单位查询、到“自己”的房屋实地考察时,确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购房的事实,甚至还会骗出急于卖房的理由,使得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确立了诚信关系,结果多人预交了购房款。犯罪嫌疑人得手后,便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