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踪
舌尖上的安全---山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捣毁一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窝点
发布:山阴县公安局    时间:2013/8/27 8:40:0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现在人民群众期望食品有一种安全感。然而,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仍然严峻,重拳打击食品犯罪,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已迫在眉睫。

82,山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传来犯罪线索称:山阴县兰家窑村人兰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接报后,经侦大队向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专案民警经过数日的秘密调查取证,查明兰某的基本情况(男,54岁,山阴县岱岳乡兰家窑村人),但一时无法确认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窝点藏匿何处。为避免打草惊蛇,大队循线跟进,培建特情耳目贴靠侦查,成功确定了兰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窝点。随即,一张无形的抓捕大网悄然张开。

823凌晨4时许,专案民警趁夜色悄然进入山阴县兰家窑村村西兰某家附近进行布控守候,于当日7时许在确认兰某在家的情况下,专案民警快速行动及时将兰某控制,并在其住处查获准备出售的有毒、有害豆芽、处于生制状态的有毒、有害豆芽约500余斤及用于生产有毒、有害豆芽的“优质无根豆芽素”、“防菌剂”等物品。

经审理查明:兰某购买“无根豆芽素”(6-苄基腺嘌呤,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156号公告严禁作为食品添加剂)等药剂后,用于制作生产、销售豆芽。从2012年至今,其在明知添加“无根豆芽素”的豆芽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销售添加“无根豆芽素”的豆芽共约八千余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