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踪
犯罪嫌疑人刘某7日自首,“10·27”命案成功告破
发布:朔城公安分局     时间:2013/11/11 16:00:55

1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7岁,平鲁区人,现住朔城区南关,系吸毒人员)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经过多日艰辛工作,1027日发生在朔城区南关的命案成功告破。

1027日下午14时许,刘某驾车行至南关戏台附近一小巷内,与步行的受害人丁某(男,35岁,贵州省织金县人,现住朔城区南关,在朔打工)因抢道通行发生口角,刘某用车内携带的刀将丁某捅伤后驾车逃走。丁某不治身亡,其家人随后报警。

刑侦大队田云晋中队接警后,立即展开侦破工作,遵照分局主要领导指示,一方面对现场进行细致勘察,搜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及时查找走访目击证人,获取线索。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到其可能藏身落脚的亲朋好友家中逐户走访,讲法律、讲政策,敦促其投案自首。

在此形势下,走投无路的刘某某于2013117日下午回到家中,由其家属带领到我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了其作案经过。

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