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高楼防火注意事项】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4/1/10 8:57:57

1、安全门或楼梯及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任意封闭,加锁或堵塞。

2、楼房窗户不应装置防窃铁栅或广告牌等阻塞逃生的路途。

3、高楼楼顶平台,为临时避难场所,除蓄水池与隙望台外,不可加盖房屋或作其他设备,以免影响逃生。

4、缺水或消防车抢救困难地区,应配置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