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谨防电子信息手段诈骗
发布:朔城公安分局     时间:2014/1/16 13:05:43
 

 

为了防止利用网络、电信、手机、电子消费终端等电子信息手段进行诈骗,警方总结以下诈骗情况,提醒大家,注意加强防范,防止各种诈骗发生。

 1、防止向受害人手机或电脑终端发送中奖信息,等待回应后,要求其缴纳各种办理费用进行诈骗。

 2、防止冒充国家税务人员、谎称汽车购置税降低退税、要求受害人转账进行诈骗。

3、防止以提供低息贷款为名、以各种办理费用为借口、或者骗取账户密码进行诈骗。

 4、防止以销售低价车辆、手机、电脑等货物为名骗取货款和办理费用。发布虚假供货信息,谎称为海关罚没、走私,所报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格。

 5、防止发送扣除账户费用的虚假短信,然后冒充银行客服,指导受害人进行操作暗中转移钱款。

 6、防止谎称受害人开户电话欠费,然后冒充政府部门,要求其将存款转移至指定账户。

 7、防止冒充受害人亲友的朋友,以其亲友出事急需用钱为名进行诈骗。

 8、防止冒充熟人直接提供银行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或者帮忙充值。群发海量“请将钱汇至××卡上”或者“有急事请帮忙充值”的短信。

 9、防止谎称提供股市内幕消息、精确预测彩票号码等服务,进而索要各类费用进行诈骗。

 10、防止发布虚假征婚信息,与受害人联系骗取信任后,再以各种借口骗取钱财。

 11、防止发布销售黑车、毒品、枪支、假发票、监听手机软件、复制SIM卡软件等违法信息实施诈骗。

 12、防止诱骗受害人拨打特定电话赚取高额话费。

 13、防止以恐吓或者掌握隐私等敲诈方式进行诈骗。

 14、防止以消费卡、交友、办证、招工、招生等名义进行诈骗。

 15、防止使用电话号码转换器,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进行汇款审查骗取钱财。

 16、网络购物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利用交易协议设置难以维权的陷阱。

 17、防止假冒银行网站实施“网络钓鱼”诈骗。制造网页假冒银行和网上支付平台,诱骗用户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窃取卡内款项。

 18、防止网上兜售虚拟游戏装备,待买家汇款结算后消失。

 19、防止盗取网络社交工具,骗取其好友信任诈骗钱财。

 20、防止以帮助网店提高信誉,从而赚取佣金报酬,然后骗取钱财。

         21、防止通过非法(及境外)网站引诱消费者投资或消费,骗取钱物甚至个人信息,须加强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防止各种新型电子产品被非法利用进行诈骗,掌握科学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警民协力共同打击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