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早晨6时许,我大队接到局指令:应县龙泉村西北侯某居住的平房房顶于凌晨发生坍塌,我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房主侯某及其家人已被急救车拉走。
屋顶坍塌的房子是侯某父亲于2008年9月8日从建筑商刘某手中购买一套三间平房的院子,当时向刘某支付了85500元,且没有给侯某父亲任何相关土地手续。刘某同时开发的商品平房共5排53套174间。另查:刘某盖房所占的土地的开发商是刘某的表哥。2010年2月,此土地的开发商张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执行。
11月29日凌晨4时许,侯某一家三口人正在家中睡觉,猛的一声巨响,折断的预制板伴随着沉重的泥土重重的砸向了这个美满的家庭。事故发生后,120急救车立即到达了现场,并将一家三口拉回医院治疗。经诊断:侯某大腿根部肌肉撕裂,全身有多处擦伤;其妻子盆骨、股骨和脚骨多处骨折,全身有多处擦伤;其女儿没有受伤。
事情发生后,受伤的侯某妻子因伤情严重,已转院到太原。侯某父亲多次找我队要求建筑商刘某出面先行治疗伤者,但因刘某从事情发生后一直联系不住而不能实现。高昂的医疗费压的这个本来并不富裕的家庭喘不过气来。2013年12月2日,侯某的父亲到应县县政府闹事上访,要求政府给解决此事。我大队民警出警后,向侯某夫妇承诺:一定在三日内将刘某找出来。分管副局长王斌山和治安大队长王东重新对事情整理了一番,凭借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办案经验,通过多方途径,终于联系上了刘某。电话那头的刘某坚称自己现在身处陕西省,暂时回不了应县,还得过几天才能回去。随后,我大队通过情报平台,对该刘的活动轨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判定该刘一定还在山西范围内。副局长王斌山和大队长王东决定要给刘某施加压力,逼其赶快现身。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刘某示弱了。12月5日,刘某主动来到应县公安局自首。我大队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将刘某刑事拘留。建筑商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但侯某一家的医疗费暂时还没有着落,此事如果得不到解决,侯某及其家人仍然会走上上访的道路。果不其然,在刘某被拘留后,候父又多次给我队打电话,要求刘某给其儿子和媳妇支付医疗费。12月16日,候父、亲家夫妇以及侯某的大舅哥一行5人又来到我大队,要求刘某先行支付侯某一家的医疗费,如果再不支付他们将继续到县政府去上访,甚至去省市、进京上访。王斌山副局长和王东队长对此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研判认为:如果此事得不到彻底处理,一方面,侯父及其家属等人仍然会到县政府闹事上访,甚至有可能到进京、赴省市上访;另一方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许会借此事在媒体上做歪曲事实的报道,扰乱人民群众的视听,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王斌山副局长和王东队长与伤者家属和刘某家属分别、多次进行协调,并做了大量的疏导工作。一次不行再来第二次,第二次有效果我们再接再厉,在我民警的不断努力和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就赔偿问题终于达成了一致,刘某家属同意一次性赔偿侯某一家的损失,拿到赔偿款的候父也同意再不为此事找刘某家属的麻烦甚至有上访闹事的行为。 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大队成功处置了此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