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新开分局四项措施强化民爆物品管理
发布:新开公安分局    时间:2014/2/10 15:54:48
          近日,新开分局结合辖区民爆物品管理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切实杜绝民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的发生,取得了春节期间无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和重特大案件发生的好成绩,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强化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按照精业务、强素质、有创新、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不断分析和研究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方法,不断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总结归纳出:三级审批,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实行辖区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长、分管局长三级审批制,层层把关,落实责任;要求企业单位加强民爆物品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建设、标准库房建设和档案建设;规范三个制度,规范涉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规范安全检查,使民爆物品管理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实现了民爆物品不流失、管理制度不放松、落实责任不放过、方法措施跟得上、安全系数有把握的工作目标。

二是加大对涉爆涉危企业单位的检查指导,对民爆使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民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清退等环节的检查管控,确保在运输等各个环节上不流失、不被盗抢,保证安全,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派出所社区民警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对确实违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检查民爆物品使用单位5家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有效整改8次。

三是推行民爆物品专业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打击,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对涉爆违法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和追缴涉案爆炸物品的来源和流向,及时消除社会危害。与此同时,强化治爆缉枪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切实增强职工群众参与治爆辑枪行动的热情,特别是加强对各涉爆单位业主及涉爆人员进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从而切实提高辖区涉爆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是坚持创新、服务、安全的理念,切实管好用好民爆物品,要求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制度管理;简化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办事程序,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业主对公安机关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满意度。到目前为止,安家岭派出所、东露天派出所辖区,涉爆涉危等企业,经营正常,未发生涉爆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