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应县公安局圆满完成2014年元宵节安保任务
发布:应县公安局    时间:2014/2/18 8:54:03

今年元宵节期间,应县文娱活动涵盖新建东路、新建西路、三环路等3条路段14支队伍的街头文艺表演,以及清宁公园、辽代街广场旺火、塔西停车场晋剧团、清宁公园灯场、鸿海公司演艺、新世纪广场耍孩儿综合艺术团演出等活动,表现为点多,面广,时间长,人员密集,安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为了确保各项文艺活动的顺利进行,局党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积极争取市局党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以超常规举措投入警力1200余人次,动用车辆100余台次,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全局民警放弃与家人团聚,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节日期间,全县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未发生群体性聚集事件,社会治安秩序平稳、良好,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佳节。      

一是针对元宵节活动时间长,活动集中,参与人员多的特点,我局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局长田翔鹰任组长,政委刘英明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指挥长的元宵节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组,制定了详细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设立了活动点安全保卫、安全检查、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小组,日均抽调100余名由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协警等人员组成执勤组在各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各工作组根据总体部署提前开展工作,在对表演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安全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文艺表演和演出活动的规模、观众人数,突出安保重点,合理配置警力,提升了工作效能。工作中,把清宁公园旺火作为保卫重点,提前规划隔离区域,加固隔离防护栏,田局长亲临一线坐镇指挥,并加派武警严把出入口,有效保证了活动现场秩序井然。    

三是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小型、分散、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勤联防,严格落实元宵节期间安全保卫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四是强化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监管。组织民警对辖区的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销售点、兜售孔明灯进行一次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加强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