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民警提示:清明扫墓须防火
发布:右玉县公安局    时间:2014/3/24 8:48:43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远在它乡的游子期盼用清明节这个法定休息日为自己的祖先扫墓,在此提醒您:千万注意使用明火,以免引发火灾!随着“清明”的临近,很多人正为悼念活动进行准备,清明扫墓高潮马上就要来到,扫墓的人群中在祭奠的内容上大部分已改过去烧纸、烧香的陋习,改用花束、花圈、花篮等祭奠方式,但仍有少数人对烧香、烧纸、烧“银锭”,烧纸车、纸马、纸家用电器等情有独钟。墓地、陵园一般建在荒山野林,这样的祭奠方式非常危险,容易引燃火灾,近几年来随着退耕还林、禁止放牧、荒山绿化、建设生态乡镇、封山育林,绿化造林的大面积推进,山林、墓地中杂草丛生,枯枝烂叶遍地皆是,春天风干物燥,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火灾,一旦引起火灾,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火灾在山林中迅速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因在清明节期间踏青扫墓、祭奠亡灵而引发的山林火灾数不胜数,造成的重大损失触目惊心,由此引发的案件而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并不少见,某乡镇去年仅清明节一天,因扫墓烧纸、烧香而引发的大小接警案件5起,行政拘留3人,刑事处罚1人,这样的教训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为此,民警提醒您,在踏青扫墓、祭奠亡灵时,必须自觉遵守墓地、陵园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不在墓地、陵园烧香、烧纸、使用明火,同时也不要吸烟,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