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勿轻信“电话查证案件”
发布:山阴县公安局    时间:2014/8/27 9:00:53
    近期,不少地方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公安、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从境外通过网络虚拟拨号技术,将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伪装成“110”等特服号码,通过电话联系,冒充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查证案件”、实施诈骗。

市民张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事。一天,她接到一个来电显示号码为当地区号加“110”的电话,对方自称为公安局民警,称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办理了多张银行卡,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要她告之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密码供警方核对,并要求张女士将银行卡上的资金转至警方设置的“安全账户”。张女士觉得这个来电可疑,经查询后发现果然是假,随即报警。

随着通信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不法分子从事电信诈骗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电话欠费、购车退税、消费透支、涉嫌洗钱犯罪等电信诈骗方式花样百出。

警方提示:通常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查证案件,更不会设置所谓“安全账户”;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冷静分析,不轻信,不盲从;若有疑问,可直接回拨电话核实,也可以向电信、公安等有关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