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警惕烟头引发的火灾
发布:应县公安局    时间:2015/6/29 8:32:57

1、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随手乱丢烟头;

3、维修、清洗机件时吸烟;

4、叼着香烟寻物,烟灰掉在可燃物上;

5、乱磕烟灰引起火灾;

6、把未熄灭的烟头塞进口袋;

7、使用打火机不当;

8、在严禁用火的地方吸烟;

9、把点燃的香烟随手放在可燃物上;

10、醉酒后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