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踪
应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食盐案
发布:新开公安分局    时间:2015/12/14 16:13:00

近日,应县公安局食药大队与朔州市盐务局、应县盐业公司联合对全县食盐经营场所、摊点进行突击检查时,查处一起非法销售食盐案。 

联合检查组先后对杏寨乡辛坊村“希忠烟酒门市”、赤堡村“何运明门市”、下甘港村“张香兰门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摊点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批名为“加碘海水自然精盐”的小袋装食盐不属于应县盐业公司经营、销售的品牌,且外包装粗糙,与正规生产厂商包装明显不符,遂立即对现场查获的10整袋食盐进行查封扣押。食药大队民警通过对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询问,发现这批食盐均来自于大临河乡北楼口村的秦某某。获此情况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迅速赶赴北楼口村将秦某某抓获。经突审,该秦对涉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违法嫌疑人秦某某(男,50岁,应县人)从大同某地以80元一整袋(每袋50小包,每小包0.4公斤)的价格购入名为“加碘海水自然精盐”的食盐,后以85-86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门市、超市,从中挣取差价获利。 

目前,违法嫌疑人秦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