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发布:应县公安局    时间:2016/7/14 8:27:40
    一、个人信息泄露的具体途径:

  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

  2、用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查询,以各种诱饵,诱使透露个人信息;

  3、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部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部门、场所,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个人信息;

  4、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进行对外出售;

  5、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商家宣称群众只要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以及简单的勾挑式调查,就能获得不等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

  6、购物中的抽奖活动。通过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7、购物时填写非正规的售后服务单。在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物品时,一些非正规的商家填写非正规的售后服务单,从而被人利用了个人信息;

  8、申请免费邮寄资料、申办会员卡。各超市、商场通过向群众邮寄免费资料、申办会员卡,从而掌握到群众信息;

  9、参加学习班,定期向学员邮寄学习资料、发送讲座信息等。

  二、加强保密意识,做到四不

  1、不泄露。为了便民及办证、办卡而需要登记个人信息的商家、培训班、银行、电信等单位要切实保护好群众的个人信息,切勿将个人信息非法转让出售,并对泄漏信息的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

  2、不留底。在复印店复印时,确保个人资料不被留底复印;打印时要确保资料不被复制,并要确保资料不被留存在回收站。同时,对废弃的资料,要送碎纸机里进行碎纸处理。

  3、不相信。不要相信街头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调查,如确需要协助调查,切勿填写自己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利用。

  4、不回应。不要回复任何索取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拨打电子邮件中的陌生号码。如有疑虑,可通过114提供的电话向单位、公司咨询。只要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息,不随意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的人汇款、转账,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刻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就能够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