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要闻
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深入我局监管支队调研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6/8/3 8:52:21

近日,人民公安报刊登《实施“监管支队+监管场所”集约化勤务模式朔州监所管理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变》,我市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检察长原维宁作出重要批示,刑事执行检查局深入监管支队进行调研

7月26日,市检察院检察长原维宁作出批示:海萍检察长、向东局长,你们专门见一下市公安局关军强副局长,共同探讨一下以下话题:一、对全省即将召开的现场会,各级检察机关的监所部门要积极配合,广开思路,圆满完成。二、建议检察机关监所部门同公安机关对口管理部门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期运行机制,实现由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简单监督向事前掌控、主动监督、高效运作的彻底转变,真正实现双赢的效果。三、检察机关监所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加大力度,实现与公安机关的同步。四、双方要结合实际,切准朔州监管场所存在的问题(包括强制隔离戒毒所)立即配合签发相关的文件,本着有用、可行、好运作(短平快)的原则实现立说立行,尽快见效。五、和公安机关商定,尽快召开双方领导参加工作协调会,且力争在会上签发相关文件,尽快下发执行。六、其他应当商量、确定的内容一并商定。

7月30日上午,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翟向东一行三人,深入我局监管支队调研指导工作。翟向东等三人利用一上午时间,对监管支队摸索建立的“支队+监所”扁平化实战体系应用背景、运行情况,支队交接班以及支队自制的电教节目做了详细了解。

翟向东同志表示通过这次机会,对监管支队的工作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迈进了一步,一是监管支队在工作方面下辛苦、出大力,收到的效果很明显。二是监管支队工作力度大,设计、研发的东西内容丰富、有创意,并且发现了很多好办法,表现出支队卓越的工作能力。三是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监管经验已经成型、形成体系,现在到了推广的时候。四是监管要细,监督要深、要管用,检察院正在建立的看守所监控系统要结合监管支队的软件,设计属于自己的细化、深化软件。实现由事后监督、被动监督转变为事前掌控,主动监督,高效运作的彻底转变。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五是向省强制戒毒局推介监管经验。省强制戒毒局局长很关心安全问题,监管经验相当于专治监管场所安全、文明管理的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