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配合调查。
防范方法:公检法办案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出示证件、办理手续。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而要求转帐、汇款的,请一律拒绝。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