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平鲁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及时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查处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平鲁区人,男,现年52岁)。
2016年11月8日上午8时,分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名“刘某某261”在《百度贴吧—平鲁吧》发表言论:11月2日平鲁易顺煤业透水事故全班人无一人上来,平鲁政府谎报事实,还在乱作为。该言论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系虚构事实在网上散布谣言,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网安大队严查此案。网安大队将嫌疑人刘某某落地查实后,依法将其传唤回分局调查。
经查,该刘对其网上发帖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