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平鲁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平鲁公安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一)召开“三个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强化保障,做强做实顶层设计。召开全警动员会,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号召全局各警种、各部门和广大民警积极踊跃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营造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每月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组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对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进行研究推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正,确保工作规范推进。
(二)突出“三个主体”,发动全警参与。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起“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协助抓、科所队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定期考核考评,充分调动和发挥领导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火车头”作用。二是抓住一线单位这个“前沿阵地”,将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素质和能力建设作为当务之急,严格要求一线执法民警全部取得初级执法资格,担任中队长以上的民警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一线民警优先提拔重用,充分调动一线民警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抓住法制部门这个“重要力量”,充实两名年轻民警加入法制队伍,解决法制队伍人员短缺、青黄不接的突出问题,建立并推动案管中心顺利运行,更好的发挥了法制部门综合协调和监督把关的重要作用。
(三)搭建“三个平台”,推动能力升级。一是用好“规范执法大课堂”这个平台,雷打不动坚持每周五下午举办“规范执法大讲堂”,从公安大学、省警校邀请法律专家教授为民警集中充电,完善知识系统,更新执法理念;二是建立案件半月评审制度,由法制部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案件评审活动,对全局半个月内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逐案“过滤”,由分局班子成员及经验丰富的民警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案件办理规范严格。三是严格落实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的执法不规范案例,以案找人,公开在全局民警面前“曝光”,抓住软肋和短板,倒逼民警从思想上引起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