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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公告
菜场 商场 超市购物时防盗警示
发布:应县公安局    时间:2018/1/8 8:26:22
存在隐患:
1、将钱包和现金放在上衣或裤子口袋中,不加防范。
2、试穿衣服、鞋子时,将随身携带的拎包和物品置于身旁、柜台或试衣间等地,不注意看管。
3、嫌寄包麻烦,将装有现金的手提袋挂在超市购物车里,且在挑选物品时疏于看管。
4、寄包时不防范,让窃贼偷窥了寄存箱的密码。
      ●犯罪分子常用的作案手法:
1、乘顾客集中精力购物时,用手或镊子钳偷钱包和现金。
2、二人合伙,一个用身体挡住试衣、试鞋顾客的视线,另一人则下手偷盗顾客随意放着的拎包和物品。
3、偷盗注意力集中于货品的顾客,将他们挂在购物车里的手提袋打开,偷走里面的钱包和现金。
4、装作有急事,在狭窄的自动电梯人流中穿梭碰撞,伺机偷盗手机和钱包。
5、偷窥顾客寄包密码,待顾客离开后,打开寄存箱,盗取财物。
      ●防范建议:
1、外出购物,尽量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将钱放在内衣口袋或提包内并护在胸前,证件和卡类要分开存放。
2、无论是试衣还是选购货品,都要看管好自己的提包和随身物品,要将它们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最好是结伴去商场、超市,互相提醒照应。
3、不要将包背于身后,应斜挎在胸前。
4、警惕和远离那些往人多处挤而不买东西,专盯顾客口袋、提包,并尾随、贴靠、碰撞顾客的人。
5、寄存物品时,应警惕他人偷窥,妥善保管好开箱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