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23时30分许,刑侦大队工作人员接110指令:郭某报案称在振华街发生打架,有一人被捅伤。
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询问,受害人陈某已送往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后经确定,陈某于2018年3月12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刑侦大队长佘国富于接警后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分别向局领导汇报,立即成立以孙肖局长为组长、杨建利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以刑侦大队为主办单位,抽调振华街派出所、安家岭派出所等实战部门精干力量全力侦办此案。
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乘坐车辆。刑侦大队长佘国富带领刑侦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对案发地周边小区车辆进行逐一摸排、核查,最终于意境园小区查获嫌疑车辆。通过走访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石某。经连夜查询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专案组长孙肖局长指派振华街派出所长吴树山、安家岭派出所副所长何峰赶赴汽车站、火车站予以布控,严防犯罪嫌疑人外逃。并协调、组织民防力量开展对辖区内的布控、巡查工作,挤压犯罪嫌疑人空间。
同时向朔州市公安局科技处请求协助,根据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工作要求,由专案组长孙肖局长、科技处长乔东为指挥,由勘验人员康贵荣、丁耀等人对现场进行勘查,对死者进行尸表检验以及时固定证据。
专案组长孙肖指派刑侦大队工作人员前往石某父母家中做其父母思想工作。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犯罪嫌疑人石某于2018年3月12日10时05分在其姐姐石某的陪同下前往其父母家中找做思想工作的刑侦大队工作人员投案自首。
经侦查查明,2018年3月11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石某和其朋友滕某一同吃饭并饮酒后,路过振华街意境园小区门口时,因认错人与受害人陈某发生口角。石某使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柄殴打受害人后脑,并刺伤受害人背部。致使受害人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石某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