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专项行动中,平鲁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严格落实分局党委提出的 “关注民生小案,构建稳定大局”的要求,按照平鲁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许震的重要指示,针对我区近期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落实“压警情,控发案”,在不断强化打击的同时,积极探索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打击犯罪新机制,大胆尝试,开启“勘查+”破案模式,成功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30余起。
2018年4月26日,井坪镇古城路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仔细勘验、调取现场监控,发现嫌疑人为一男性,戴帽子,走路低头,在视频追踪的过程中,该嫌疑人脱离天眼覆盖范围。随后对当天在案发现场提取的血迹送往市局科技处进行DNA比对,成功比中嫌疑人。
为了深挖犯罪,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办案民警拓宽侦查思路,从警情入手,开展分析研判。民警通过对辖区内2018年1月份以来发生的多起侵财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多起入室盗窃案的作案手段、作案时间极为相似,并根据警情联系报警人,查阅监控录像,开展研判,成功串并系列入室盗窃案30余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平鲁人,有吸毒史),为了筹措毒资,于2018年1月份以来多次窜至平鲁区井坪镇五栋楼附近、集运站巷内、烟草巷内、三完小附近、八完小附近、西酸茨附近等地的平房,趁家中无人,将房门破坏,入室盗窃现金、手机、电脑、金银首饰等财物,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所盗窃财物全部挥霍吸食毒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