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冒充公检法“2.0版”帮凶上门的新型诈骗案件多发
发布:开发区公安分局    时间:2018/9/9 15:18:58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电信诈骗的一种常见方式,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宣传下,此类诈骗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但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一改以往骗子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仅仅以电话遥控指挥转账的方式,而是会派出“公安协勤人员”“特派员”前往受害人住所协助转账,上演“冒充公检法2.0版”面对面诈骗套路,迷惑性极强。请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打防措施,以防此类案件多发蔓延。

一、典型案件

      2018年7月19日16时至22日15时,受害人朱某梅接到自称是南京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电话,对方称其名下办理的号码涉嫌发布诈骗信息,要对受害人号码强制停机。得知受害人未办理该号码后,对方将电话转给“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随后,对方冒充民警称其涉嫌参与洗黑钱,以“做清查保护”为由让其将60万元转账到指定账户。数日后,对方电话获悉朱某梅尚有余钱但存有疑心,并称将安排“特派员”上门协助受害人转账。朱某梅感觉疑惑报警,警方“守株待兔”抓获“特派员”。经审讯,该特派员系被诈骗分子洗脑的一大四毕业生。

      近日,广州一老人接到公安机关要求协助办案的电话,对方冒充不同角色刻意制造紧张气氛。当老人犹豫不决时,对方派出“公安协勤人员”前往老人住所协助转账。老人在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下,遇见上门的“协勤”人员后信任度倍增,向对方转账290万元。接报警后,广州警方在全力开展侦查的同时,向外通报已接报多名老人被诈骗分子利用相同的手法进行诈骗,并造成高额损失。

二、特点分析

1、作案对象:被骗对象大多为空巢老人,子女不常在身边,日常与子女沟通机会少、联系方式单一,接触外界信息渠道相对封闭。

2、作案时间:白天。主要根据老人的作息时间来安排作案时间,因为白天子女不在老人身边,更易得手。

3、作案方式:一改以往电话遥控指挥转账的方式,而是派出“公安协勤人员”“特派员”前往受害人住所,或协助受害人利用网银,或随同受害人前往银行进行转账。受害人在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下,遇见上门的“协勤”、特派人员会更加采信,从而更容易向对方转账。

三、冒充公检法“2.0版”作案步骤

第一步:来电恐吓“涉嫌违法”。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到受害人家中(或者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场所),冒充电信、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等,称受害人身份已被盗用,正涉嫌违法犯罪,如要证明清白,必须绝对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根据其电话指示对银行账户进行操作。在此阶段,通常会有骗子A、B、C轮番上阵,冒充不同角色、刻意制造紧张气氛,并要求受害人切断与外界联系,仅仅与来电的骗子保持单线联系。

第二步:安排“帮凶”上门转账。诈骗分子会提前物色、蒙蔽一批社会阅历较浅的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大四毕业生充当“帮凶”。同时,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发送“XX市公安机关协勤证”“特派员证”给已被洗脑的青年人。当有老人受骗并摇摆不定时,诈骗分子便会将老人住址信息通知他们,让他们以“公安协勤人员”“特派员”身份上门,监督老人执行转账操作,从而获取钱财。此类诈骗方式,将以往“线上”诈骗转变为“线上+线下”的模式,面对面的交流极易打消老人的顾虑,大大提升了诈骗成功率。

四、对策建议

(一)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从思想上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冒充公检法“2.0版”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但核心仍然是需要转账才能骗走钱财。因此,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等媒介加大此类新型诈骗犯罪的宣传力度。同时,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市民广场、小区休闲中心等地发放宣传单,讲解此类诈骗的作案方式和特点,告知老人防范事项。同时利用短信、微信群告知子女,让他们提醒家中父母无论电话或上门人员如何要求,凡是涉及向他人转账的一律拒绝并尽快报警,最大限度提升老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深入宣讲典型案例,从源头上防范“帮凶”被洗脑。针对当前年青人极易被洗脑,成为诈骗分子“帮凶”这一实际,以9月开学季为契机深入大学校园设立宣传台、召开主题讲座,宣讲相关案例,告知大学生要抵制诱惑,不要轻易上当受骗。同时,以“扫楼行动”为契机,与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加强联系,告知相关单位在新入职人员中加入安全防范培训,着重讲述此类案例特点,避免社会阅历浅的年轻人被利用。此外,要与人社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在各类招聘会上发放相关防范宣传单,提升求职大四毕业生的防范能力。

(三)加大打击防范力度,从成果上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接报此类案件后,辖区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收集银行卡、微信和帮凶衣着打扮等相关信息。如果能及时挽损,要迅速联系当地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采取止付措施;情报、网安、刑侦、技侦等部门要尽快组建专案组,追踪嫌疑人的资金流水、取款监控、虚拟身份等情况,并梳理本地及其他省市同类案件,及时串并案件获取更多线索,力争早日捣团伙、断链条。破案后,要加大典型案件宣传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