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应县召开禁燃禁放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乔瑞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斌山宣读《关于在县城范围内开展禁燃禁放集中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乔瑞文对禁燃禁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已逐渐成为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到我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与我们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背道而驰的。而且,我县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县木塔,木塔周边不能存在丝毫火灾隐患,开展禁燃禁放工作是确保文物安全的有力举措。我们要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本着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对人民群众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全力打好禁燃禁放工作攻坚战。要把宣传禁燃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把握关键节点,农历腊月二十三、春节、元宵节、二月二是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的关键节点,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县公安局、金城镇、城管、负责查控沿街商铺的部门要牢牢抓住关键节点,指定专人或工作专班加强巡查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制止,最大限度地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查堵源头,县公安局作为禁燃禁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分组负责,形成合力,主动加强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的行为,清查收缴违规燃放、运输的烟花爆竹。安监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工商部门民政、环保、经信、交通运输部门、住建部门、金城镇等部门要做好联动配合工作,切实从源头查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旺火的行为。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整体协作配合,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要强化检查督办,县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禁燃禁放工作的总体协调,对各级各单位禁燃禁放工作进行检查督办。要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使禁燃禁放工作达到分工明确化、执法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的总体目标。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要切实发挥综治考核作用,将禁燃禁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查究范围,对各有关部门开展禁燃禁放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