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经侦大队经缜密侦查,深度研判,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起,涉案金额145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15年1月25日接群众举报称:“怀仁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接警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调查:2014年4月份周某地用张某攀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张某攀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指派张某攀和孙某亮经营管理公司,开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经营期间共吸收4人的存款145万元。案发后,办案民警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攀抓获,周某地闻讯而逃,办案民警于2018年10月11日对其上网追逃。2019年2月28日,办案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前往逃犯周某地藏匿地陕西省铜川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通过严密布控、蹲坑守候,在铜川市新区凯悦酒店内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网上逃犯周某地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地(男,33岁,河南伊川县人)如实供述了于2014年4月份用张某攀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4人公众存款共计145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地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