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近期利用节日促销名义制造消费陷阱引发案事件
发布:开发区公安分局    时间:2019/3/18 9:12:45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利用节日促销的名义,制造一些消费陷阱,使消费者遭受一定经济损失。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止此类案件的频发。

一、相关案例

1、2019年2月,王女士在某二手车网站发现一辆七成新汽车只要13000元,于是准备将此车作为送自己的妇女节礼物,随即联系网站客服,按照对方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网银转账500元订金。2天后,对方告知王女士押车员已将车运送至王女士的城市,要求王女士支付余款12500元。王女士汇款后准备提车,结果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她再付16870元,王女士发现被骗报警。(宿迁)

2、2018年3月8日下午,周女士在逛街途中被一名年轻男子拦住,对方称自己是大学生创业,经营了一家美容店,特邀她前去免费体验。一番体验后,却被告知要收清洁费500元。然而做完清洁后,又被告知要收取3000元的排毒费。最终,周女士一步步陷入消费漩涡,消费了1.5万元。(泰州)

3、2019年2月26日,邹小姐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则招翻译的广告,于是准备挣一些兼职费趁“女神节”促销活动狂欢购物。在申请应聘后,对方先发来一篇文章让她翻译,随后告知其被“正式录用”。双方通过网络传递文件,约定每月底按工作量付酬。之后邹小姐为对方翻译了不少文件及技术资料,但到了该结算酬劳时,对方却迟迟不将钱汇入她提供的银行账户。邹小姐发信息询问对方,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无锡)

4、2018年3月7日,刘某在某聊天群中看到一则“庆三八·回馈女性消费者发红包返利”的游戏,“3.8元返38元,10元返100元,500元返18888元”等几种不同金额的返利,群聊中还有人晒出了返利的截图。刘某试着发了3.8元的红包,在收到38元的返利后,又发了更高金额的红包,结果不但没有收到返利反而被对方拉黑。(常州)

5、2018年3月2日,张某在朋友圈看到肖某发的信息,称某美容院三八节期间有预充值优惠活动,充值1000元抵2000元使用,于是张某通过转账形式预充值了1000元储值卡。之后去美容院消费时,却被告知美容院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活动,再联系肖某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南京)

二、案件分析

1、发案时间:无规律,全天候无固定时间。

2、作案方式:利用网络发布一些虚假的低价促销广告,或是线下实体店以免费体验为由设下陷阱,一步步诱导消费。

3、受害对象:以喜欢购物的女性群众居多,损失金额从100元到上万元不等;

4、特点分析:不法分子打着节日促销的旗号,以低价促销或者是节日真情反馈等借口为由,制造一些线上和线下的消费陷阱,刺激女性消费者冲动消费,实则为不法分子的惯用诈骗伎俩,导致女性消费者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防范,提高防骗意识。公安机关可以借助警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平台,开展广泛警示宣传。社区民警也可以通过警务短信平台发布短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自身防诈骗意识,不要冲动消费,谨慎选择经营商家,切勿被所谓的优惠诱惑。通过网上购物时要选择正规网站,不要轻信虚假网站、QQ、论坛等发布的所谓超低价促销信息,使自己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一旦遭遇骗局,及时求助市场监督管理或公安部门。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确保长效监管。公安机关要及时与商场监督管理等综合执法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和协作配合,实现联动协作优势,强化重点整治,确保长效监管,有力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促进经济和谐发展。

三是强化查处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辖区派出所可以在节日前后,抽调专门警力组建便衣巡逻组,加大街面巡逻盘查力度,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