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返潮高发
发布:开发区公安分局    时间:2019/5/16 8:14:20

电信诈骗是最常见的诈骗类型之一,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近期,犯罪分子又开始以更精进的骗术,冒充网贷征信人员、网购平台客服、公检法工作人员等实施诈骗,请各地公安机关引起重视,加大防范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警惕性,防止此类案件的蔓延多发。

一、相关案例

1、2019年4月5日,受害人周先生接到一位“网贷征信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周先生大学时期注册过校园贷平台,现在国家有禁止大学生放网贷的相关政策,以不注销会影响征信为由诱导周先生下载了多个网贷平台进行注册,并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来消除记录,共计损失3万多元。(南京)

2、2019年4月11日,受害人吴女士接到一位“淘宝客服人员”的电话,称其通过淘宝购买的某产品因系统出现了故障,平台点击会持续故障,让其通过网站链接申请退款。吴女士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后,共计损失5万多元。(无锡)

3、2019年4月19日,受害人陈女士接到一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身份证被人在外地注册的银行账号涉嫌洗黑钱,并告知陈女士可以拨打114进行核查号码是否为公安机关,后添加了陈女士的微信,向其发送了“警官证”“逮捕证”的照片,要求陈女士向提供的二维码扫5000元作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就可以暂时不逮捕,扫描后损失2万元。(福建)

二、案例分析

1、作案时间:全天候,无固定时间。

2、作案对象:部分个人信息被泄露,缺乏专业常识、防范意识不强的人。

3、作案手段:第一步通过网络获取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隐私来取得受害者初步信任;第二步根据受害者的反应,进一步诱惑,突破受害者的心理防线,让受害者有自愿付款或者转账的冲动意识;第三步提供“二维码”、银行账号、发送验证码、陌生网页链接让受害人转账。

4、案件特点:①此类案件迷惑性、逻辑性强,群众容易在犯罪分子营造的氛围下上当受骗;②作案手段隐蔽,犯罪分子与受害人无正面接触,且随时失联不易控制,案件侦破难度较大;③案件作案风险小、获利快,不受地域限制,犯罪分子可循环大范围作案。

三、打防建议

一是加强防范宣传,提高市民警惕。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加大辖区宣传的力度,借助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微电影、抖音小视频等新型手段,广泛向广大市民发动宣传,以更加直观形象地方式揭露此类电信诈骗的本质以及关键点,谨防犯罪分子换汤不换药式地反复更新套路,碰到自己无法确认是否是诈骗的时候,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咨询,防止上当受骗。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找出作案团伙。积极开展案件串并及分析研判工作,深挖此类电信诈骗案件的作案渠道,总结规律后梳理涉案网站、银行账号等有效线索,加强对该类案件高危人群的分析、梳理、研判,特别是涉案电话号码、涉案人员信息以及异常二维码网络账号等关键记录,为案件的侦破和串并提供依据。同时,要加强受害人资金挽损的追踪工作,有效稳控。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谨防同类衍生。公安机关要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的联动协作机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降低群众信息的泄露。对伪造国家“公检法”机关相关文件的渠道进行严厉打击,避免群众因缺乏专业常识而上当受骗,通过联动有效遏制和打击此类电信诈骗犯罪,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