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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市公安局怀仁(市)公安局召开会议部署加强“二青会”期间枪爆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
    发布:怀仁县公安局    时间:2019/7/2 8:36:01

     
          6月26日下午,我局召开会议,部署加强“二青会”期间枪爆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确保“二青会”期间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绝对安全,全力实现“不打响、不炸响”的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治。辖区派出所迅速开展一次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枪爆物品来源、流向以及仓储设施、守卫力量、看护保管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枪爆物品从业人员逐人见面,掌握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及活动范围。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派出所要结合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百日行动”,对煤矿、非煤矿山等周边村(居)民区和工棚、工地等外来人员聚集地、废弃仓库、垃圾场、养殖场、林区、山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进行滚动式排查,全力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二要全力提升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等级。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矛盾激化并有条件接触枪爆物品人员、掌握枪爆物品制造技术人员等重点人员,在“二青会”期间辖区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天一见面或与本人、家属每天保持联络的制度,及时掌握其现实活动情况,严防因漏管失控引发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网安大队要强化网上涉枪涉爆线索收集研判、落地核查、快速处置工作,做到涉枪涉爆安全风险预知预警,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三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实名购销管控工作。治安大队要将烟花零售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烟花爆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出入库品种、数量、日期及库存信息;要建立实名购买登记台账,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姓名、二代身份证信息、购买品种、数量等,确保人证一致、信息登记准确;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获取黑火药实施爆炸犯罪活动。四要严格落实起爆器销售安全管理。各派出所要按照不放过、不遗漏一家起爆器销售单位的要求,对所有销售矿山设备商店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销售起爆器从业单位底数,掌握单位负责人、保卫人员和所经营的起爆器品牌、型号、数量,逐一建立管理档案,明确责任民警,建立联系渠道,严密日常管控。要督促起爆器销售单位认真查验经办人所持的个人身份证件、购买证明,如实登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和地址、起爆器品牌和型号、购买数量等情况,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证明原件。起爆器销售情况由销售单位每周书面汇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辖区派出所备案。不得向个人销售起爆器。五要全面加强射钉器射钉弹管控。各派出所要全面摸排、掌握射钉器生产销售企业,逐一建立管理档案,严格落实射钉器、射钉弹生产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凭证购买、购销备案制度,严防非法流失和违规销售,严防射钉器改制成枪支。六要进一步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控。各派出所要将硝基类肥料纳入管控视线,在全面摸清本辖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情况并建立管理档案的基础上,紧盯“流转环节、流向登记、治安防范、漏洞问题”四个关键,采取“查、督、防、打”四项措施,全力实现“制度全落实、信息全录入、安防全覆盖、打击全到位”的工作目标,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私制爆炸物品危害公共安全,严密防范涉爆案件、事故。七要一律暂停途经我市道路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活动的审批。7月4日火炬传递期间。治安大队一律停止危险物品的审批;8月9日至18日赛事举办期间,一律停止危险物品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