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我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芳,涉案金额4万元。
3月26日,受害人赵某成来到刘某芳经营的照相馆,请其帮忙把银行卡中的部分存款充值到微信钱包。刘某芳在赵某成告知微信支付密码后,分多次将卡中的4万元全部充值到赵某成微信钱包,后又偷偷转账至自己的微信钱包,并谎称赵某成已经充值成功。3月30日,受害人赵某成去右卫镇农村信用社取钱时,发现卡里的4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遂立即报警。
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受害人赵某成的银行交易流水及微信账单后,发现其卡内的4万元被转到了名为刘某芳的微信账号。
掌握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立即对刘某芳实施抓捕,并于 7月2日在右玉县右卫镇东街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芳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