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户籍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开分局决定从通告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规定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主动申报出生登记,其他各类无户人员也应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二、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参军、加入外国国籍或死亡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三、全面清理双(多)重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两个或多个户籍的,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注销非法取得的户口。存在双(多)重户口的居民应主动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纠正。
四、全面核对并更正户口登记信息。凡是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有关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改,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公民满16周岁的,应当及时办理身份证。
五、全面整改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实际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地址不符,存在空挂户口的居民,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住址变更。凡原登记为集体户,现符合家庭落户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全面登记流动人口。凡在我辖区居住,但尚未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也可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
户口整顿工作涉及每个家庭,也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积极支持、积极配合,与公安机关一道圆满完成“七普”户口整顿任务。
新开公安分局户口整顿业务咨询电话:0349-20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