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出生落户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1/2/22 17:17:41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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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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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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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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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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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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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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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包括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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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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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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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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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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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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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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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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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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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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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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