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8/29 10:47:36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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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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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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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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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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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证件许可管理办法》(公安部第7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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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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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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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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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书的复印件;
3、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复印件;
4、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提交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复印件;
5、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提交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批准书或者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
6、剧毒化学品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的安全保卫制度、各环节流向登记制度、封闭式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购买证件管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
7、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要害部位、主要责任人清单,包括剧毒化学品留存部位(仓库、车间、岗位)名称、平面及四邻情况示意图,相应的保管、使用责任人姓名,保管、使用责任人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情况;
8、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封闭式保管设施清单,包括已有的仓库保安设施、流转环节保管工具、报警器材、应急通讯(部位、电话号码);
9、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的购买申请;
10、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
1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
12、申请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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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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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出申请,受理公安机关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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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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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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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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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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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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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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