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支队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7/29 10:4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公示期间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示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予查处。
特此公告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25日
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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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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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位置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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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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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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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南大道南环路往南3.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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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的;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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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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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神路4.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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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的;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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