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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合同陷阱】朔城公安教您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4/10/21 9:3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公安机关提示

        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经济能力。对方主体资格与其所说不同的一概不予签订合同。核查对方的征信、资信信息。在此,我们推荐用“企查查”“天眼查”等互联网查询软件,该软件中可以查到对方公司是否有诉讼官司在身,公司有多起诉讼官司,则肯定是不可靠公司,不予合作。软件中还可以查对方名下公司情况,同一个法人名下有多家(有些人名下多达十几个公司)则不予合作。认真考察对方合同中所说的项目或者工程的真实性,项目真实性不可靠则不予合作。

        其次,签订合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了解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确保合同中价格,数量等重要信息约定明确,不要有歧义条款

        最后,签订合同后,注意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如期付款或者交货,则慎重交易,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巨大损失的,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