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谨防假冒110电话诈骗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2/12/3 16:49:56

一、“110”电话是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的特服电话,不用于案件调查;

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要求转移资金,更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三、司法机关不会通过网络、传真发送传票等法律手续;

四、接到类似电话要及时拨打110进行核实,避免受骗。

此类电话诈骗的特点是: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电话串号等方式仿冒110电话,并掌握了某些人员的部分真实信息,然后谎称对方在某地有案底或涉案等,通过公安局要求其配合调查,之后步步设置陷阱,引诱上当。不法分子会利用网络电话更改主叫电话号码功能,使受害者电话上的来电显示为自己亲朋好友、国家机关或110等电话号码,以电信欠费、工商办证、办案调查等理由实施诈骗。110作为公安机关的报警服务平台,只受理群众涉及公安职能范围内的求助、报警、举报、投诉,不具备办案的功能,警方不会通过110拨打群众的电话来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