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以动产抵押实施的贷款诈骗
发布:山阴县公安局    时间:2013/7/17 8:37:03

近期,商洛市洛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洛南县信用社报案称:洛南县辖区古城镇人何某于2009年从县联社贷款200万元后,从2011年至今未清息还本且下落不明,所抵押物品价值与评估价值相差甚远,疑为被骗,请求立案查处。

经查,20099月份,犯罪嫌疑人何某于用评估价600多万元(900多吨)含铅锌银的矿石作为动产抵押,以“盛泰工程机械公司”(何某与妻子为股东)名义向洛南县信用联社申请贷款 200万元,信用联社依据信贷审批人员的调查和“昌达会计事务所”的评估报告,发放了此笔贷款。自2011年起,何某就不再付息(本从未归还过)且失去联系,下落不明。其成立的“盛泰工程机械公司”自成立至今从未年检,亦无实际经营及办公场所,所抵押的矿石经信用联社联系买家看后,认为只值30余万元。

案件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类似这样的动产抵押骗取贷款案,已在洛南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多起,金融企业损失巨大,骗取的关键环节是在实际调查、检验、评估环节上做了不正当行为。

山阴警方提醒各金融企业加大对此类贷款的审查力度,在关键环节上严格监督,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