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熟人贷款诈骗
发布:应县公安局    时间:2013/7/15 9:52:18

近期,有群众报案称:自己辛苦积累下来的存款,好心借给需要资金周转的朋友,想从中赚取比银行存款利息高一点的利润,开始几个月对方都能按时支付利息并归还本金,而且对方是正规单位工作,都盲目相信,有些群众又向其他地方借款后又转借给对方。但之后对方就没有归还过本金。之后,连贷款人都不见了,希望公安机关能立案查处,帮助他们挽回损失。

从这些受害人报案描述的情况来看,警方发现有以下共同特点一、这些受害人比较相信自己的熟人和朋友,认为相交十几年或者几十年了,低头不见,抬头见,应该不会骗自已的,所以借款时只要有一个借条就够了,没有索求任何担保。 二、这些受害人被借款人许下的投资回报率迷昏了头,认为自己的存款放在银行没有利润,在物价上涨时还会出现资本缩水。借款人许下的比银行收益高几倍的回报的确让人心动,在借款人的鼓动下,轻易地把存款借出去了。三、这些受害人没有严格审查担保提供的“担保”条件。一般借款人听到借款需要担保时,多以房产或店铺以及从事营业事项的经营权做担保,有的借出人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伪或者是否有效,也没有到相关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轻易相信于人,认为有“担保”就没有事,还怕他飞了不成。等借款人不见了,他们拿出的“担保”有的是假的,有的许下了许多人,甚至有人拿的“担保”是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有的借出人得到的是正本,有的是副本,有的是复印件。.借款人多以骗钱为目的,骗财达到一定程度后,携款举家外迁,断绝原来所有联系,以此逃避追债。 

警方提醒:居民对各种名义的借款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蛊惑,防止上当受骗,给自己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协助化解类似风险,以便更好地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