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初,新开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起诈骗案报警,经过初查了解到,受害人曹某在购煤过程中,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犯罪嫌疑人崔某,崔某声称可以在平朔安太堡矿购买到优质煤。曹某在提取煤样化验合格后,就联系崔甲购煤,崔某将受害人曹某领至平朔安太堡矿办公楼下,向受害人要了5000元手续费后进入楼内,受害人等了将近一小时不见动静,随后拨打崔某电话已关机,才得知自己受骗。
了解案情后,民警们立即展开调查询问,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此时分局又接到一起此类诈骗案,诈骗金额15万元,通过辨认,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刑侦大队随即将两起案件串并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崔某上网追逃。今年9月27日,民警通过举报得知犯罪嫌疑人在大同市区出现后,立即赶往大同,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崔某,男,1986年出生,大同市浑源县人,于去年年底至今年6月初,先后利用买煤为借口,诈骗受害人钱财36.5万元。
目前,通过审讯破获诈骗案四起,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讯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