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市民要警惕新型传销活动
发布:应县公安局    时间:2015/8/31 8:39:24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没有实际产品(包括以产品为名传空物)、“拉人头”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从事传销犯罪的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

三是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犯罪的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引发盗窃、抢劫、拘禁、绑架、伤害、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的传销组织;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

五是严厉打击受到查处时暴力抗法、围攻政府机关的传销组织。

一、警惕以合法企业为掩护,或以“投资”、“加盟”为名的更隐蔽的传销模式

近年来,全国各地均有此类传销案件发生,典型的如“万里大造林”、“亿霖木业”、“万物春”等轰动一时的大要案件。与传统的传销活动相比,此类隐蔽性传销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传销组织者或披着合法企业外衣,或打着“投资”“加盟知名品牌、开办实体店”的旗号,利用所谓“资本运作”等形式,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二是投资、加盟费高、提成高,诱惑性很强;三是隐蔽性较强,利用合法企业为掩护、或利用“投资”、“特许加盟”的概念,将传销活动进行隐蔽经营。

二、警惕传销活动产品的“多元化”

近年来,传销活动所推销产品已从传统的物质产品类转向了非物质的金融产品类,且已有追风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多元化商品交换的趋向,如基金、积分卡、会员卡等等。这类新“产品”的生产、销售成本更低,可虚构的价格更高,更能为非法传销所利用。如e-gold基金、“金汇基金”、中国公共国际IPC联盟会员卡、“世界通”会员卡、所谓的原始股等都已被利用作为传销产品。

三、警惕网络传销活动的泛滥蔓延

即传销组织将互联网作为宣传、联络、财务结算的工具和渠道,通过网络实施传销活动。典型的如“新智网”、“E科士威”、“世界通”等传销活动。

四、警惕直销企业从业人员以传销方式推销产品

直销企业店铺违规进行团队计酬行为;直销从业人员以传销方式推销产品;直销企业在未批准地区擅自从事直销;非直销企业擅自从事直销等情况,如情节严重,仍然可以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

五、预警提醒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传销活动近年来形式变化多端,出现衍生其它刑事犯罪甚至暴力犯罪的倾向,是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公安机关一向将传销活动作为打击重点严惩不贷,请广大群众认清传销活动的欺骗本质和危害性,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谨慎理财、理性求职,不去参与任何传销活动,同时制止身边人参与传销活动。同时希望我市居民自觉不把房屋租售给传销人员,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一旦发现传销活动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