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 申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内容 申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申请材料 本人户口簿;现场采集本人的人像信息。
办理程序 申领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发证。
收费标准 首次办理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办理期限 申请领取、换领、补领的居民身份证,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办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