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关于近期冒充子女QQ以“交补课费”为名实施电诈案件高发的预警
发布:开发区公安分局    时间:2019/1/10 8:11:20

寒假将至,不少在校学生选择参加考研班、培训班、补习班,在这方面,家长们也愿意给予孩子经济支持,不法分子利用家长这一心理特点,冒充其“子女”伺机行骗。近期,多地冒充学生QQ以缴纳补习费、培训费为名对家长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高发,该类案件针对性强、现实危害明显,需引起各地公安机关高度警惕。

一、典型案例

1、2018年12月26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职员段某,收到冒充其女儿QQ发来消息,称学校要交课程报名费,需要29800元,段某转账后不久发现被骗。(南京)

2、2018年12月25日,受害人虞某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上班时手机收到QQ信息,对方冒充其女儿,并称学校邀请到清华大学的教授来培训,随后给其一个“陈主任”QQ号让其询问具体情况。该虞联系后,向对方转账5000元,后发现被骗。(南京)

3、2018年11月23日,家住苏州常熟的王某在QQ上收到自称她“儿子”的人加好友的请求,同意后,“儿子”发消息告诉她,想参加培训班,要缴纳9800元培训费,而且名额紧张,要抓紧交钱。王某本想电话核实,“儿子”以上课不方便为由拒绝了。思来想去,王某为了“儿子”学业还是转了钱,后发现被骗。(苏州)

4、2018年11月9日,厦门市民张某上班时,QQ收到读高中的“女儿”发来的消息,“女儿”称有外教到学习办补习班,要交培训费,让其联系学校“刘主任”咨询。张某按“刘主任”要求汇款12800元后发现被骗。(厦门)

二、案件特点    

1、作案手段智能化。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精准个人信息,利用网络通讯工具漏洞盗用或冒充受害人子女QQ,再通过QQ联系受害人,要求受害人电话联系某“老师”,回避受害人回拨求证。待受害人联系指定“老师”后,又以培训机会难得、缴费截止时间紧迫为由催促受害人向指定账号转款,达到作案目的。

2、作案过程隐蔽化。该案及同类电诈案件与其他刑事犯罪相比,具有无作案现场、无痕迹物证的特点,难以发现、固定和提取犯罪证据。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仅限于电话号码、银行账号,一般不掌握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难以锁定作案者。

3、犯罪分子团伙化。由多人共同实施,相互之间有明确分工,既有策划整个诈骗活动的“指挥”,也有具体实施对话诈骗的“导演”;既有专门负责网上转存、资金分解的“转汇”,也有组织实施取款提现的“取款员”,作案环节可谓环环相扣,给公安机关办案带来很大困难。

三、打防建议

1、积极扩大宣传范围。依托电视、报刊、广播等平面媒体,针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群体延伸宣传触角和范围,做到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宣传社会全覆盖、无盲区。深入校园、培训机构及时通报此类案件的发案情况和作案手段,提升学生及家长的防骗、识骗能力。同时,建议、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双方联络方式、渠道,加强沟通联系。

2、加大信息保护力度。建议、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育机构进一步加大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保护力度和技术防范水平,防止公民信息泄露,从源头上阻断犯罪。

3、强化案件串并侦查。在以刑侦为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治安、巡逻、社区等各警种、各部门的优势,上下联动,构建打、防、管、控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对于已发生的本地及周边的同类型案件,加强梳理研判,结合转款账号、诈骗电话等信息,有效强化案件串并,从电话来源、银行账户等信息入手跟进查证,深挖犯罪源头,力争破获案件、震慑犯罪,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