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朔州滋润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确保飞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朔州滋润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
朔州滋润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净空保护区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净空巡视检查区域范围,以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组成的区域,涵盖以下区域:
东北角:山阴县薛圐圙乡后沙岭村 (N112°51 E39°27)
西北角:朔城区沙塄河乡东关井村 (N112°25 E39°15)
西南角:宁武县薛家洼乡东麻地沟村(N112°32 E39°06)
东南角:代县上磨坊乡西峙峪村 (N112°58 E39°18)
机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简图
二、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风筝、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其他升空物体,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及其他易飘浮物体;
(二)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机组成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三)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等;
(五)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六)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七)使用激光笔照射飞机;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三、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从事上述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2023年8月22日0时起实施。
朔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49-110
朔州滋润机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349-5968110
朔州滋润机场公司举报电话:0349-5968199
特此通告
朔州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