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怀仁县公安局严格“五项规定”提升作风效能
发布:怀仁县公安局    时间:2014/3/10 8:49:25

怀仁县公安局严格“五项规定”提升作风效能

近日,怀仁县公安局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中,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五项规定,狠刹歪风邪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执行省厅“六个严禁”、“三个一律”要求和《市委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五不准》规定,严肃党规警纪。二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狠抓下上班纪律的执行,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等行为发生。三是严格规范着装,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等要求,在工作时间一律着制式警服,仪表端庄。四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有事需要请假或离岗的,一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审批手续,切实履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建立请销假登记台账和考勤档案。五是严格公车管理,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引深“尊重红绿灯、警车做标兵”活动,杜绝开“特权车”、“霸道车”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