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晚22时,我所接到报警称,在平朔五区东门路口处,发生一起打架案件。经调查得知,张某驾车与步行的武某、翟某及白某在路口,因礼让发生争吵,后导致打架,张某被赶来的张某及丁某龙打伤,2018年7月27日,我所将张某、丁某龙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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