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新开公安分局安家岭派出所处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发布:新开公安分局 时间:2016/8/17 16:22:00
2016年8月7日15时30分许,接安太堡矿南门保卫人员报警称:安太堡矿南门被人用车故意将门堵住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且该男子将门口保安人员殴打。经查明,2016年8月7日15时左右,违法嫌疑人郭某驾驶自己私家轿车准备进入矿内上班,因公司规定私家车不允许进入矿区,所以门口保安人员不允许其驾车进入;于是郭某故意将车辆停在安太堡矿南门口,不让车辆正常通行。认定上述事实的法律依据有:报案材料、证人证言、本人供述、现场照片、人口信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拟对违法嫌疑人郭某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