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购物狂欢节原是京东店庆日,目前已发展成为各大电商平台角逐的盛宴,京东、天猫、阿里、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均采取了购物补贴、折扣销售、派送红包等方式进行促销,在给广大网购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各类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极具迷惑性、欺诈性。各地公安机关应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防范宣传工作,预防此类案件短期高发蔓延。
一、常见诈骗类型
一是虚假优惠诈骗。 犯罪分子以“6.18预付”、“提前购”为诱饵,用低价的商品来诱骗消费者点击钓鱼网站链接,骗取购物“订金”。
二是退款退货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6.18”高峰期网速慢、网银交易迟组缓之机,以“卡单”等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买家诱导至QQ、微信,以扫码、转账等方式骗取受害人钱财。
三是刷单兼职诈骗。 犯罪分子以“6.18”促销为名,通过QQ群、微信群、贴吧等渠道,大量发布高薪虚假兼职刷单信息。
四是快递赔付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截获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快递单号,冒充快递员谎称商品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可以赔偿,诱骗消费者上当受骗。
五是低价拼团诈骗。 犯罪分子在“6.18”期间以“一元拼大奖”、“底价拼团”、“虚假拼团”为名,诱使消费者点击木马钓鱼链接,窃取个人信息,盗取账户资金。
六是客服授权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电商客服,以需要交纳保证金或官方授权激活方式完善信誉为名,引诱网店店主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交纳保证金或信誉激活费。
七是病毒红包诈骗。 犯罪分子以“6.18”派送红包为由,利用微信、QQ等社交工具,发布红包恶意链接,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盗取账户资金。
二、特点分析
1. 发案时段: 相对集中在“6.18”购物狂欢节期间,自6月1日开始,6月18日达到高峰期。
2. 侵害对象: 网购量多、快递频率高、防范意识差的消费人群,尤以中青年女性为主。
3. 作案手段: 多以冒充客服、兼职刷单、快递赔付等为由骗得受害人信任,诈骗点击钓鱼网站、木马链接窃取个人信息、账户资金或通过转账方式实施诈骗。
4. 作案人员: 团伙作案特征明显,成员分工明确,利用网络行骗,欺骗性、隐蔽性强。
三、打防对策
一是强化防范宣传。 “6.18”购物狂欢节期间,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等载体,广泛开展防范宣传,揭露犯罪手段伎俩,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合理消费,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二是强化网络监管。 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加大平台监管力度,对于“6.18”期间网上存在的可疑信息、违规信息、发布购物优惠及退款等信息要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从源头上切断网络诈骗信息的传播渠道,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与通讯、银行、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优化快速止停服务、账户冻结服务联动机制,开辟打击网购诈骗犯罪绿色通道,有效压缩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
四是强化打击整治。 要整合各方手段资源,提升研判、预警、挖掘能力,从案件嫌疑账户、联系电话、通讯账号等信息分析研判、串并侦研、数据碰撞,及时开展资金冻结、落地查实,固定取款监控、采集电子信息,力争破获此类案件,形成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