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城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经过连续蹲守,在朔城区某宾馆查处一起赌博案,抓获刘某某、安某某、孔某某等7名违法行为人。
3月28日,北城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宾馆存在赌博行为,随即民警将刘某某、安某某、孔某某等人依法传唤至分局办案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刘某某等7人如实交代了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目前,该7人均被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北城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赌博违法查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民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