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新开公安分局安家岭派出所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发布:新开公安分局 时间:2017/6/13 9:15:57
2017年5月14日15时许,接分局指令称:在安太堡矿羊圈村附近报案人被一辆黑色轿车故意撞伤。
经侦查查明:2017年5月14日15时许,违法嫌疑人刘某(男,30岁,平鲁区人)驾驶一辆黑色中华轿车(蒙KC8948)被平万车队一辆红色四轴车逼了一下,后自己撞到路边围墙上,后刘某驾驶自己的车辆在羊圈村一条土路上将该辆红色四轴车拦住,随后平万车队车队长李某前来处理此事,因相互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驾驶自己的黑色中华轿车将李某撞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拟对违法嫌疑人刘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