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新开公安分局安家岭派出所处理一起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案件
发布:新开公安分局 时间:2017/12/20 16:35:44
2017年12月1日平朔保卫中心护卫二大队工作人员李某、乔某来我所报案称:其在平鲁区联营矿附近巡逻时,抓获一名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男子。
经侦查明:陈某(男,46岁,河南省商丘市)于2017年12月1日13时许,驾驶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在平鲁区联营矿桥洞附近收购蒙某在安太堡矿内盗窃的废铁约50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拟对违法嫌疑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